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110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4〕14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在佛山市内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场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农村电商、传统技艺等工作;在佛山市内非公有制事业单位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等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已在其他系列取得职称,跨系列申报乡村工匠人员,按《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执行,且须提供涉农非公基层一线范围的业绩材料。
已享受职工或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服务地点不在基层一线的省属非公非盈利组织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原则上近6个月须连续在我市参加社保,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无社保的须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不在佛山市的不得申报。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地户口证明。
可申报专业包括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音乐、民间杂技、传统工艺、烹饪、家政、民间建筑、经营管理、生产应用等10个专业类别。
2.受理专业类别:生产应用类,含种植技术、畜禽养殖技术、兽医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5个专业;烹饪类,含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点心制作,潮式、客家、广府风味菜烹饪等方向;家政类,含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等方向。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广东省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等10个专业类别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详见“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与信息发布”)。
申报人应通过你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对照我省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如实填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相关申请表格(包括表一《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二《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表三《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四《证书、证明材料》、表五《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共5个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做审核。
1.材料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相应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加具意见。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表二、表三、表五相应栏目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经核,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人须将盖章后的公示材料(表五)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并提交审核。
申报人在系统提交审核后,要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申报受理点复核,申报受理点要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核检查关。
属我市中评委受理范围的材料复核流程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的顺序进行。属省高评委受理范围的材料复核流程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顺序进行。各复核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提交下一级复核单位,不需要申报人逐级提交。各区要在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各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应依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并且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要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