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合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有关事项通知请见正文。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含曾经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学生);
1.在我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截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8月31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2.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其中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还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港澳班。
3.在我市就读的港澳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按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及港澳班、公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4.在我市就读的台湾学生,若考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籍贯为台湾)之一,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及上述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同等录取。
5.在我市就读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按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6.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且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的报考和录取资格。这部分考生需将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校汇总后,由所在学校于3月26日前到市中招办审验,再凭市中招办签署的意见,回原初中毕业学校更改相关户籍信息。政策性照顾条件和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考生户籍信息及其他报考条件,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市中招办将学籍管理平台的毕业生数据导入中考报名系统,减轻学校负担,缩短报名时间,实现学籍数据与报名、录取数据的无缝对接。
③由广东省统一时间举行的统一命题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证明(上述成绩证明均须加盖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章,并提供可核查成绩证明的方式);
④初中阶段三个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须加盖毕业学校证明章)。
在3月20日至3月25日期间,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教管中心完成报名信息的汇总后,于 3月 26日到市中招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待确认手续完成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辖区的学校完成报名流程。
在3月20日至3月25日期间,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其户籍所属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教管中心完成报名信息的汇总后,于 3月 26日到市中招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待确认手续完成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辖区的学校完成报名流程。
我市户籍往届生在东莞市取得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在中考报名后自动接续认定,无需单独申请。
在我市就读的台湾考生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籍贯为台湾)其中之一,报名流程如下:
考生须于3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就读学校申请。非市直属学校由学校汇总至园区、镇(街道)教管中心,市直属学校考生直接提交本校。
3月26日前,各园区、镇(街道)教管中心或市直属学校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审核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报送至市中招办。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来进行报名时,户籍选项选择“台湾”。
5.在我市就读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须于3月25日前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读学校申请。
3月26日前,各学校向市中招办提交汇总名单及证件复印件(需审核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来进行报名时,户籍选项选择“外国”。
在中考报名前,市中招办先从学籍管理平台中提取并导入各学校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据至中考报名系统。该数据涵盖学号、姓名、生物地理成绩以及个人基础信息等关键内容。系统将根据学生的班别及学号生,自动生成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准考证号统一设定为12位,具体规则如下:第1-4位为年份代码(如2025);第5-8位为原毕业学校代码;第9-12位为考生流水号,以学校为单位,依次从0001编号。正常的情况下,应届毕业生的准考证号与其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一致。
各学校需在指定的报名时段内,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学校用户账号设置方法详见附件4),填报考生的综合素养评价结果及评语。完成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准考证号与初始登录密码,报名点需及时分发给每位考生。同时,各学校务必仔细核对考生的学号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保其准确无误。如有疑问或错误,应立即整理有关问题并上报至市中招办,以便妥善处理。
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网址:)填报完整的个人隐私信息。填报时,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不得用曾用名或别名。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姓名、学号、初二生地学业水平考试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并且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谨慎保管好登录密码,如忘记密码请及时联系学校系统管理员进行重置。确认修改操作后,考生完善未完整的基础信息,如:性别、民族、健康情况、户口所在地、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就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体育考试选考科目等信息。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对修改个人隐私信息做修改。但报名截止后,考生仅能查询报名结果,无法再对信息进行修改。
1.学校工作人员一定在场核实考生身份,确保准考证号、考生姓名与其现场所拍摄的本人相片准确无误(具体摄像要求详见附件2)。
2.学校需运用东莞中考报名系统所提供的检查照片功能,仔细检查照片质量,全面排查是不是真的存在漏摄的考生情况。若发现有考生漏摄或者所拍摄照片不清晰的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摄像时间内及时安排补摄像。
3.学校应根据考生实际人数,合理配备足够数量的电脑和摄像头,精心组织安排好电子摄像工作。
4.各学校需定期通过报名系统的统计模块,查看本校未进行摄像以及未录入信息的考生人数和具体名单,实时掌握工作进度,有很大成效避免出现工作失误的情况。
考生报名结束,各学校立即校对考生填报数据,如有错漏及时在网上修改。校对完毕后,报名单位通过系统打印《报名表》,组织考生核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对表中信息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表》由学校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介档案,各学校要核对本校学生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市中招办处理。
(一)各学校需对参与报名工作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确保其全面掌握中考报名的相关政策规定,熟练运用东莞中考报名系统的操作流程,为考生提供专业、规范的指导服务。同时,各学校应指导考生提前做好报名材料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考生及家长户口本、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材料,以及特殊证明材料(如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便及时查验。
(二)考生须本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电子档案管理,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误,应及时通知考生更正,严禁擅自修改已确认数据。非本市户籍初三学生如计划回原籍参加中考,可不参加本市中考,但仍需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三)报名后户籍类型发生变更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更新后的户口簿,逾期提交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籍类型”信息的手续。
(四)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中考考试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 442号,中考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10元。
(五)学校应严格把控报名环节,依照报名相关规定及程序,规范办理报名手续。对于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生当年报考资格。
(六)在报名前,各学校需对照附件2中的具体配置要求,检查本校计算机设备是否达标。若不满足要求,应尽早完成设备添置。同时,学校要全面检查报名设备,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建议具备条件的学校,至少配备一间可连接教育专网、拥有20台及以上计算机的机房。
(七)各学校需抽调足够的人手,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报名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数据修改与校验,并及时进行相关统计。
报名工作直接关系到中考考生切身利益,且关乎今年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务必强化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安排,严格加强管理,全力保障报名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本《通知》未涵盖的事项,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由市中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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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莞中考报名期间,学生可登录东莞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时间安排请见正文。
2025年东莞市中考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局部进行优化调整。继续实行部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50%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并逐步把更多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纳入名额分配学校范围。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使用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学业考试栏目填报完整的个人信息。
2025年东莞中考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中考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10元。
根据安排,2025年东莞中考将于6月30日—7月2日举行,为时3天,其中每天上午安排2门科目考试,下午安排1门科目考试。
2025年东莞中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科目考试时间定于6月30日-7月2日。
根据安排,2025年东莞中考将于6月30日—7月2日举行,为时3天,其中每天上午安排2门科目考试,下午安排1门科目考试。
今年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然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等5个批次。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印发,2025年广东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30日-7月2日进行。
东莞中考成绩总分800分,计分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考试)、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体育与健康10科。
2025年东莞中考成绩总分为800分,中考成绩总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考试)原始分和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折算分之和(含理化生实验部分)。
【导语】:东莞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合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有关事项通知请见正文。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含曾经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学生);
1.在我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截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8月31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2.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其中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还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港澳班。
3.在我市就读的港澳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按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及港澳班、公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4.在我市就读的台湾学生,若考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籍贯为台湾)之一,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及上述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同等录取。
5.在我市就读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按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普高班。
6.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且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的报考和录取资格。这部分考生需将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校汇总后,由所在学校于3月26日前到市中招办审验,再凭市中招办签署的意见,回原初中毕业学校更改相关户籍信息。政策性照顾条件和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考生户籍信息及其他报考条件,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市中招办将学籍管理平台的毕业生数据导入中考报名系统,减轻学校负担,缩短报名时间,实现学籍数据与报名、录取数据的无缝对接。
③由广东省统一时间举行的统一命题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证明(上述成绩证明均须加盖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章,并提供可核查成绩证明的方式);
④初中阶段三个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须加盖毕业学校证明章)。
在3月20日至3月25日期间,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教管中心完成报名信息的汇总后,于 3月 26日到市中招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待确认手续完成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辖区的学校完成报名流程。
在3月20日至3月25日期间,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其户籍所属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教管中心完成报名信息的汇总后,于 3月 26日到市中招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待确认手续完成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辖区的学校完成报名流程。
我市户籍往届生在东莞市取得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在中考报名后自动接续认定,无需单独申请。
在我市就读的台湾考生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籍贯为台湾)其中之一,报名流程如下:
考生须于3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就读学校申请。非市直属学校由学校汇总至园区、镇(街道)教管中心,市直属学校考生直接提交本校。
3月26日前,各园区、镇(街道)教管中心或市直属学校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审核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报送至市中招办。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户籍选项选择“台湾”。
5.在我市就读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须于3月25日前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读学校申请。
3月26日前,各学校向市中招办提交汇总名单及证件复印件(需审核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户籍选项选择“外国”。
在中考报名前,市中招办先从学籍管理平台中提取并导入各学校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据至中考报名系统。该数据涵盖学号、姓名、生物地理成绩以及个人基本信息等关键内容。系统将根据学生的班别及学号生,自动生成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准考证号统一设定为12位,具体规则如下:第1-4位为年份代码(如2025);第5-8位为原毕业学校代码;第9-12位为考生流水号,以学校为单位,依次从0001编号。一般情况下,应届毕业生的准考证号与其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一致。
各学校需在指定的报名时段内,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学校用户账号设置方法详见附件4),填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评语。完成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准考证号与初始登录密码,报名点需及时分发给每位考生。同时,各学校务必仔细核对考生的学号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保其准确无误。如有疑问或错误,应立即整理相关问题并上报至市中招办,以便妥善处理。
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网址:)填报完整的个人信息。填报时,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不得用曾用名或别名。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姓名、学号、初二生地学业水平考试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并且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如忘记密码请及时联系学校系统管理员进行重置。确认修改操作后,考生完善未完整的基本信息,如:性别、民族、健康状况、户口所在地、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就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体育考试选考科目等信息。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对修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但报名截止后,考生仅能查询报名结果,无法再对信息进行修改。
1.学校工作人员必须在场核实考生身份,确保准考证号、考生姓名与其现场所拍摄的本人相片准确无误(具体摄像要求详见附件2)。
2.学校需运用东莞中考报名系统所提供的检查照片功能,仔细检查照片质量,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漏摄的考生情况。若发现有考生漏摄或者所拍摄照片不清晰的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摄像时间内及时安排补摄像。
3.学校应根据考生实际人数,合理配备足够数量的电脑和摄像头,精心组织安排好电子摄像工作。
4.各学校需定期通过报名系统的统计模块,查看本校未进行摄像以及未录入信息的考生人数和具体名单,实时掌握工作进度,有效防止工作失误的情况。
考生报名结束,各学校立即校对考生填报数据,如有错漏及时在网上修改。校对完毕后,报名单位通过系统打印《报名表》,组织考生核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对表中信息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表》由学校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介档案,各学校要核对本校学生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市中招办处理。
(一)各学校需对参与报名工作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确保其全面掌握中考报名的有关政策规定,熟练运用东莞中考报名系统的操作的过程,为考生提供专业、规范的指导服务。同时,各学校应指导考生提前做好报名材料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考生及家长户口本、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材料,以及特殊证明材料(如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便及时查验。
(二)考生须本人如实填报个人隐私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电子档案管理,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误,应及时通知考生更正,严禁擅自修改已确认数据。非本市户籍初三学生如计划回原籍参加中考,可不参加本市中考,但仍需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三)报名后户籍类型发生变更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更新后的户口簿,逾期提交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籍类型”信息的手续。
(四)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中考考试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 442号,中考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10元。
(五)学校应严格把控报名环节,依照报名相关规定及程序,规范办理报名手续。对于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生当年报考资格。
(六)在报名前,各学校需对照附件2中的具体配置要求,检查本校计算机设备是否达标。若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应尽早完成设备添置。同时,学校要全方面检查报名设备,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建议具备条件的学校,至少配备一间可连接教育专网、拥有20台及以上计算机的机房。
(七)各学校需抽调足够的人手,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报名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数据修改与校验,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报名工作必然的联系到中考考生切身利益,且关乎今年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务必强化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安排,严格加强管理,全力保障报名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本《通知》未涵盖的事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由市中招办负责解释。